水量平衡是指對原水水量、處理量與中水用量和自來水補水量進行計算、調整,使其達到供與用的平衡和一致。
水量平衡應保證做到中水原水的水量稍大于中水用水量。水量平衡的成果是選定建筑中水系統(tǒng)類別和水處理工藝的重要依據(jù)。水量平衡應從兩方面進行,一方面是確定可作中水水源的污水可集流的流量,另一方面是確定中水用水量。在集流的流量和中水用水初步確定后,制定水量平衡圖。水量平衡圖制定過程就是集流和使用項目增減的原排水量應為中水回用水量的110%-115%。
水量平衡的設計步驟一般包括確定集流污水量、確定中水用水量和繪制水量平衡圖三個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