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飲用水紫外線消毒器》
主要技術內容
1基本技術要求
1.1消毒器的設計應符合《電網電源供電的家用和類似一般用途的電子及有關設備的安全要求》GB 8898要求。
1.2消毒器應按技術管理規(guī)定程序批準的圖紙及技術文件制造。
1.3同一型號消毒器的零部件應保證其互換性。
1.4消毒器受紫外線照射面應做拋光處理。
1.5承壓筒體的工作壓力不應小于0.60Mpa,試壓力不應小于0.90Mpa。
1.6 筒體或箱體內設置導流板。
1.7 直管形石英紫外線低壓汞燈及燈管的安裝要求應符合《直管形石英紫外線低壓汞消毒燈》YY/T 0160。
1.8 在對環(huán)境有較高要求時,宜優(yōu)先選用低臭氧型燈管,以減少臭氧對壞境的污染。
1.9燈管的布置應受紫外線照射面上的紫外線強度分布均勻。
1.10消毒器應設有燈管點燃指示,點燃累計時間指示或紫外線輻照強度的相對栺示。
1.11燈管應用石英玻璃套管與水隔開,石莢套管253.7nm紫外線的透過率應大于85%。
1.12消毒器應選用的低壓電器應符合相應產品的技術要求。
1.13消毒器上應設有進出水管,泄水管、取樣管。在消毒器不便安放泄水管時,也可以在與消毒器等同處的連接管上安裝。
1.14按本標準的檢驗要求,裝備新燈管的消毒器產品,測得的紫外線輻射劑量不得小干12000uW·s/cm2(應充水),正常工作的消毒器測得的紫外線輻射劑量不得小于uW·s/cm2。
1.15按本標準的使用條件,在額定消毒水量下工作,出水的細菌學指標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GB 5749要求。
1.16消毒器材料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準》GB/T 17219要求。消毒器宜使用304L、316L不銹鋼。
1.17消毒器在額定消毒水量下工作的水頭損失應小于0.05Mpa。
2 外觀要求
2.1 設備表面應噴涂均勻、顏色一致,表面應無流痕、皮袍、漏漆、剝落現象。
2.2設備外表整齊美觀,無明顯的錘痕和不平,盤面儀表、開關,指示燈、標牌應安裝牢固端正。
2.3設備外殼及骨架的焊接應牢固,.無明顯變形成燒穿缺陷。